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推进创业宣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以“创业在宣·城邀你来”为主题的创业型城市建设,让宣城成为活力迸发、激情飞扬的“宣客来”创业热土、创新高地、创享乐园,制定本行动方案(简称“宣创14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长三角中心现代化城市总定位,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宣创业并重,用创业感召天下英才、繁荣市场主体、推动产业集聚,构建“产学研用金政服”七联动的“北斗七星”创新创业共同体,营造“热带雨林式”和“万类霜天竞自由”的人才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形成创业环境一流、创业主体活跃、创业成果迸发、创业氛围浓厚的新格局,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2.2万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6000户以上。
——每年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其中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左右。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创业者2000名以上,支持科研人员等创业者200名以上,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25个以上。
——每年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个以上,力争培育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个以上。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4100人以上,其中线下创业培训2900人以上。
——每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40亿元以上,新增天使投资1.6亿元以上,发放创业贴息贷款2.8亿元以上。
——到2025年,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力争达到国家级创业型示范城市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做强产业支持体系,依托产业赋能创业。遵循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要求,聚焦一产“两强一增”、制造业“双千双百”、服务业“锻长补短”行动计划,坚持高端引领、龙头带动、补链强链,以创业壮大产业。
1. 立足特色产业领域。围绕汽车零部件、新能源等“2+8”十大特色产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高精尖创业团队,打造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人社局等)
2. 着眼产业链短板领域。推深做实产业链“链长制”、产业集群“群长制”,培育一批“链主”“群主”企业,构建“头部企业+中小企业”“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引导支持创业者围绕产业链锻长补短开展创业。实施企业加速成长计划,重点培育具备百亿市值潜力的“千里马”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
3. 突出“四新”经济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创业者在传统产业新型化、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业态、便民利民新业态、平台经济、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局等)
4. 广泛开展大众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擦亮宣城“新农人”“金徽厨”“金皖嫂”等创业品牌,使有梦想、有创意、有能力的创业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梦想成真的机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二)做优人才支持体系,汇聚英才支撑创业。向一切人才敞开大门,实施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形成本地创业者不断涌现、外来创业者广泛集聚的生动局面。
5. 构建“3+N”产业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建设核心产业人才“集聚区”、优势产业人才“活力区”、特色产业人才“引领区”和N个创新人才“磁力场”,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领先、产业发展急需、市场前景广阔、创业方案可行、创业者有过从业经验的高层次团队。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对优秀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市、县(市、区)天使基金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等)对招引优秀创业团队的社会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等)
6. 全面优化升级重点人才计划。实施人才成长“青云计划”,推进“宛陵英才”“宣城工匠”等汇聚行动,组织实施“百名行业领军人才、千名硕博人才、万名大学生引进工程”、返乡人员创业工程、“皖工徽匠”培育行动、技能宣城行动,实行全方位的政策扶持保障。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留学归国人员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举办“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开展“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对有为青年在工业互联网、软件设计、创意农业、文化动漫等领域创新创业,受益财政给予政策扶持。大力扶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大力扶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业,并给予一定的奖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等)
7. 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鼓励在宣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宣兼职创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后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允许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取酬,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按80%比例予以奖励。赋予高校院所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用于成果孵化和创业投资的,可按80%的比例奖励项目组成员。(责任单位:合工大宣城校区、宣城职院,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并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获奖人在取得股权、出资比例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分红或股权转让时依法缴纳。鼓励各地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行“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转化模式,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贡献的团队和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转化净收入留存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经费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三)做深平台支持体系,激活创新引领创业。加大对科技研究研发的支持力度,开拓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创业创新路径,鼓励支持技术、产品、模式研发,打通产学研用通道,为建设创业城市注入源动力。
8. 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实施创新平台倍增行动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清零”行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多层级、多类型、多主体创业孵化链条,强化平台场地、设备、创业导师、人力资源、资金、政策等集成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建好用好宛陵科创城、宣城(上海)科创中心、留学生创业园、文房四宝产业创客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引导开发园区、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构建“研发在外、转化在宣”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文旅局等)发挥“宣城校地合作联盟”作用,支持企业加强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苏州大学等大院名校合作,设立中科大先研院宣城成果转化中心、合工大宣城产业创新中心等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实施产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建立“企业出榜、人才揭榜、政府奖补”机制,聚焦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坚,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财政按照项目研发总投入额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合工大宣城校区等)
9. 开辟大众创业孵化空间。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创业咖啡”、孵化器、加速器,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吸引产业链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完善落实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政策,争创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孵化基地,为初创小微企业、回宣创业企业提供场地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
10. 用好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优质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创业者依托平台整合资源,在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领域创新创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建设一批体验中心、推广中心,每年发布动态场景清单。采取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开展征集评选“产品+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四)做大资金支持体系,集聚资本驱动创业。发挥资本“催化剂”“粘合剂”作用,通过基金投资、贷款支持等催生创新创业。
11. 设立投资引导基金。整合设立50亿元的市产业链投资引导基金,通过直投或设立子基金的方式,支持落户我市的优质产业和重点人才项目,支持创新创业。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宣城子基金作用,加大基金“扶早”“扶小”“扶优”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国控集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12. 畅通多元融资渠道。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企业牵头设立创投风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创贷”“人才贷”等创新产品。加大政策性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各地对在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创业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五)做实服务保障体系,优化生态助推创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覆盖创业发展全过程的服务体系,用周到周全的服务,培植生机勃发的创业生态,塑造创业宣城品牌。
13.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业宣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指导各地建立相应工作体系,建立创业宣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市县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创业宣城行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宣城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4. 丰富创业服务形态。结合实际,打造特训营、导师团、大赛路演、创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实效。依托合工大宣城校区和宛陵科创城建立宣城产业科技创新研究院,吸引长三角头部创业研究、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机构在宣设立分支机构,成立创业者联盟,打造创业服务集聚示范区。积极举办“周末创业课”、“创业训练营”、“未来新徽商特训营”,评选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创业之星”。针对不同群体每年开展一批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创新创业大赛,以比赛提升能力、发现项目、促成对接落地。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载体,将创业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实行创业“打包一件事”服务,拓展宣城智慧人社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优化适合创业者和年轻人的城乡环境和社会环境,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宣城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本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除明确由市财政承担外,按有关规定由受益财政承担。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